一.招标条件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审批字[2017]10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技术-采购-施工)总承包商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总规模2.5万m3/d,近期1.5万m3/d,本次项目建设规模:前处理设施土建、设备(除提升泵)按总规模2.5万m3/d建设,提升泵按近期配置,预留远期安装位置,主工艺生化处理部分按近期规模建设,配套厂区内管网建设及部分污水收集管网。
2.2 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陈家河附近、造纸厂旁;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定项目的EPC(技术-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商,其将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工作;
2.4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1月31日;
2.5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6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8建安工程费**终以四平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批经双方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
3.1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项目投融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及其服务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同时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3.3投标人均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一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 投标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6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到检察**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1日 至 2017年8月17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企业法人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未标明复印件的需要带原件核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包含身份证);(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项目经理的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6)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8)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9)法人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联合体牵头人)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日10时1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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