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交通技师学院一体化教学楼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7]4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郑州市财政配套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40%,郑州市财政配套30%,自筹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经开区经开第四大街与经南六路交叉口西南角郑州交通技师学院院内;
2.2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735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训教室、普通教室、平站结合机动车停车库和设备用房等;
2.3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计划工期:约480日历天;
2.6合同估算价:约4424.13万元;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社会保险证明(项目经理需在本单位任职三个月以上),项目经理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和项目实施阶段不得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合同金额在40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2) 投标人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相关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8月 8 日至 2017年8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4)投标人安全生产**;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壹级**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报名时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
(6)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7)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9)投标人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以上资料报名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可不提供证件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他资料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验,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5.1通过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7 年8月 8日至 2017年8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招标文件,文件费1000元整,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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