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州区清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营污水处理厂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原发改发[2017]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三营镇
2.2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污水10000吨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主要建设粗格栅与提升泵站、细格栅与曝气沉砂池、厌氧缺氧好氧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BAF曝气池、接触消毒池、污泥浓缩池、贮泥池、污泥调理池等。
2.3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原州区清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营污水处理厂施工
监理标段:原州区清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三营污水处理厂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执业资格(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注册**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与开标现场到场的**须一致(**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以备开标现场核验),如不一致则视为废标。
(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报名的总监理工程师与开标现场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一致(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以备开标现场核验),如不一致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投标报名 ,请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16日(18:00前)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拟派**、监理工程师证件(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证)、固原市检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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