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招标人项目建设所需矫平机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矫平机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SDWJ-201708087
1.3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自筹,已落实
2、招标内容
2.1招标设备名称:矫平机设备
2.2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
2.3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
3、有关要求
3.1交货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30天内交货。
3.2交货地点:日照市五莲县潮河镇五征工业园招标人指定地点。
3.3交货方式:交钥匙工程,一次交货。
3.4付款方式:9:1,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付清。投标企业可竞报**付款方式。
3.5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企业应是独立法人;
3.5.2投标企业必须为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有生产商授权;
3.5.3所投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生产**明文件;
3.5.4投标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必须具有所投设备良好的制造或销售业绩;
3.5.5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6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出具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时间至少涵盖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
3.5.7投标企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5.8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
3.5.9投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文件或资料: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2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3所投标设备制造**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4代理商须提供生厂商的有效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4.1.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所投设备制造或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份;
4.1.6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一份;
4.1.7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一份;
4.1.8具有检察**出具的《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4年1月1日至报名时间);
4.1.9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一份。
4.2各投标厂商不得取招标文件的某一部分设备进行投标,必须对本标段规定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不证明资格审查通过;在评标现场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验证不符合上述第3.5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5、招标日程安排
5.1开始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标书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5.2投标时间:2017年8月30日8:30-9:30
5.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9:30
5.4开标时间:2017年8月30日9:30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网址:http://www.jsgccg.com
联系人:白蕾
电话: 0312-2664405 2664462
传真:0312-2664992
邮 箱:5404724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