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禄劝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名称)以云发改投资(2015)13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裕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裕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禄劝县屏山街道办禄大路(审计局北侧)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7506.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87.22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8793.96平方米。具体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禄劝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近四年(合同项目竣工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3个以上(含3个)类似项目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近四年作为项目经理(合同项目竣工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且建筑面积≥10000m2的建筑工程;省外建筑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附登记信息的证明材料;昆明市外来企业要求:须按昆政办【2010】75号要求出具中标后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函;按照《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件要求,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资质,3(具体数量)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08-09 08:25 至 2017-08-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08-30 09:00。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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