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扶余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民康路、惠民路北侧征收地块购买存量商品房选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批)入围项目已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财政厅吉建发【2016】3号文件及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吉安居办【2016】5号文件批准,项目主体为扶余市长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农发行贷款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扶余市2017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民康路、惠民路北侧区块征收地块购买存量商品房选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二批)入围项目;
2.2招标范围:各投标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确定所售楼房套数,总计购买楼房约1300套(顶层及阁楼除外),以棚改居民实际选择房源套数为准;招标人要求入围企业所提供房源**高限价不超过3200元/平方米。
2.3购买楼房地点:扶余市区内;
2.4入围家数: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
2.5入围有效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
2.6交房日期:棚改居民选择房源签订三方协议后3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开发 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开发能力。具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件、《建设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商品房预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 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或五证合一企业可以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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